中共中央、國務院於2013年11月26日印發了《黨政機關例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》(以下簡稱《條例》)🛒👋,該《條例》對推進黨政機關例行節約反對浪費👌🏿,建設節約型機關將發揮重要作用🦻🏼👩🏭。《條例》明確了審計機關作為監督檢查的職能沐鸣2,應當加大對黨政機關公務支出和公款消費的審計力度,依法處理、督促整改違規問題的職責➙。如何貫徹落實中央、國務院的要求,強化審計監督🧝🏼♂️,是當前各級審計機關和審計人員應該思考的問題,筆者通過學習《條例》#️⃣,結合工作實踐,就《條例》在審計定性和處理處罰的適用上作些探討🤸🏼♀️。
1💇🏽♂️、關於《條例》適用範圍的問題。《條例》標題雖然明確說是黨政機關🩲👨🏼🎨,但《條例》第二條不僅明確適用於黨的機關🛍️👆🏽,人大機關😠、行政機關、審判機關、檢察機關🤟🏼🙅🏼♂️,還明確了工會、共青團、婦聯等人民團體和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,更值得註意的是《條例》附則還規定了國有企業🐳、國有金融企業、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,參照該《條例》執行🎃🫕。因此,《條例》適用範圍與審計監督範圍基本一致😐,有些地方還寬過審計監督對象。
2🤌🏿、關於《條例》適用時效問題🐃。《條例》附則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實施,但在具體適用過程中必須針對具體情況,把握好以下問題:一是對於單筆違規行為發生在該《條例》頒布之前🥉,而且後續沒有發生🛃,就不能適用該《條例》定性𓀈。如一次性違規購置資產🛕,一次性公務活動違反《條例》規定等。二是對於連續發生的違規行為🧑🏽🏫,且《條例》頒布後仍在發生的🤞🏻,就應該將整個違規納入定性和處理處罰範圍👩🏿🏫。如違規接待、違規發放津補貼等👨🏼✈️。三是審計取證要做到詳細🚵🏽🆖,特別是違規行為的發生時間🧙🏼,對違規問題在賬號🧛🏼、賬戶上的反應必須認真取證並在工作底稿上詳細說明。
3、關於《條例》中的應該落實事項問題💂🏼♂️。該《條例》主要是規範黨政機關例行節約反對浪費工作中🍸,哪些事情是嚴格禁止,審計中容易忽視的問題是《條例》還同時規範了應該作為的事項🧎🏻♀️,這些事項也是審計應該關註的事項🐳。如相關沐鸣2有無製定公務活動開支範圍和標準、有無實行公務卡製度🧑🦼、有無建立例行節約發對浪費監督檢查機製、有無建立健全例行節約反對浪費的信息公開製度並實施公開等🚍。這些《條例》規定了落實事項🧔🏽♂️,也是審計必須關註的重要內容🫦。
4、關於預算方面應關註的問題。結合《條例》🧑🏿🏭,在財政管理審計、經濟責任審計、投資審計、專項資金審計中應該對相關沐鸣2的下列問題加以關註:沒有按照綜合預算的要求,將各項收入和支出全部納入沐鸣2預算的;沒有遵循先有預算💁🏿、後有支出的原則,超預算或者無預算安排支出,虛列支出、轉移或者套取預算資金;“三公”經費年度預算執行中不予追加,因特殊需要確需追加的🧑🏼🎤🫚,沒有按程序報批的(人大審批)。
5、關於非稅收入應關註的問題🏊🏼♀️。罰沒收入、行政事業性收費🐫、政府性基金👩🦼➡️、國有資產收益和處置等非稅收入🤸🏽,沒有按規定及時足額上繳國庫;將非稅收入以各種形式隱瞞、截留、擠占、挪用🧜🏽♂️🌗、坐支或者私分🧙♀️,轉移到機關所屬工會、培訓中心、服務中心等單位賬戶使用的👩🏻🚀。
6、關於公務活動和采購結算應關註的問題。國內發生的公務差旅費🧙🏻♂️、公務接待費、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🤵🏿♀️、會議費、培訓費等經費支出,沒有按規定實行財政直接支付或者銀行轉賬,也沒有使用公務卡結算🧧。
7👨🏼🍳、關於政府采購應關註的問題🫳🏼。政府采購沒有依法完整編製采購預算,超標準采購🙇♂️,超出辦公需要采購服務;沒有嚴格執行政府采購程序🔎🚴🏼♀️,違反規定指定或者變相指定品牌、型號、產地;采購公開招標數額標準以上的貨物、工程和服務,沒有進行公開招標,改變采購方式👩🏼💼🙅🏿,沒有執行有關公示和審批程序🖲;列入政府集中采購目錄範圍的,沒有委托集中采購機構代理采購👨👨👧🧭;沒有控製協議供貨采購的數量和規模🎾,以協議供貨拆分項目的方式規避公開招標🧑🦰🥷。
8、關於因公臨時出國(境)應關註的問題。審計中🗒,應重點關註兩個方面,一是沐鸣2預算中未安排出國(境)經費預算,使用其他經費(包括單位行政、事業經費,攤派經費,企業贊助經費等)的🚶🏻♂️➡️;二是沒有將因公出國(境)團組提供的出國(境)任務批件、護照(包括簽證和出入境記錄)復印件及有效費用明細票據作為報銷憑證的,報銷與公務活動無關的開支和計劃外發生的費用🚶🏻♀️➡️,用虛假費用單據報銷的。
9、關於公務接待應關註的問題👰🏿♂️。《條例》中明確了公務接待應遵循的四項製度,即公務接待集中管理製度🌵、公務接待審批控製製度🐫、接待費支出總額控製製度、公務接待清單製度🧑🏽🎨。在審計中也應關註相關單位對上述製度的建立健全和落實情況💅☝🏻,如接待無公函的公務活動,將非公務活動納入接待範圍;接待單位超標準安排接待對象的住宿,在接待費中列支應當由接待對象承擔的費用,以舉辦會議、培訓等名義列支👨👨👦、轉移、隱匿接待費開支;沒有將接待清單作為財務報銷的憑證之一等。
10、關於公務用車應關註的問題。以車改補貼的名義變相發放福利,以特殊用途等理由變相超編製𓀄、超標準配備公務用車,擅自擴大專車配備範圍或者變相配備專車,公務用車保險、維修🤱🏼、加油等未實行政府采購,同時還應關註長期借用、占用下屬及其他單位車輛等情況。
11、關於會議活動應關註的問題。在會議費中報銷未經批準以及超範圍🧙🏼♀️、超標準的開支;使用會議費購置辦公設備💪,列支公務接待費等與會議無關的費用,套取會議資金🦹🏼♀️;以培訓名義召開會議,在培訓經費中列支公務接待費、會議費等與培訓無關的任何費用;以培訓名義進行公款宴請、公款旅遊活動。(徐思思)